一、阿坝州户外特种旅游发展现状。
我州拥有丰富的山地旅游资源,目前在国内富有影响力的有四姑娘山、雪宝顶、三奥雪山等,未开发的还有不少。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快速增长,走向户外追求健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驴友”队伍中,户外活动也就自然成为了群众运动。但是伴之而来的是因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而导致无秩序、盲目开展山地户外活动,甚至山难时有发生。因此建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管理体系,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有关户外活动的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二、我局加强户外管理的一些工作尝试。
为了加强四姑娘山景区户外活动的规范管理,有效保护景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户外活动者的合法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户外活动的有序、安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和《高山向导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办法和规定,我局结合景区的实际,于2008年11月成立了户外活动管理中心。其职责主要对四姑娘山景区范围内开展的登山、露营、攀岩、攀冰、传越、漂流等户外特种旅游项目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中心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开展户外活动管理,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户外资源调查和线路规划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景区内的户外资源进行了初步调查统计和线路踏勘。截止今年11月底,初步完成大峰、二峰、三峰、骆驼峰、婆缪峰等山峰的登山线路踏勘和路线图设计;完成双桥沟景区内攀冰资源的调查并确定12处对外开放的冰壁;完成双桥沟内牛心山、野人峰两处攀岩资源的线路踏勘;完成了双桥沟至毕棚沟、长坪沟至毕棚沟两条穿越线路的踏勘。
﹙二﹚相关手续申办。由于四姑娘山景区以前的户外活动一直处在散、乱和无序的状态。为有效改善这种现象,实现有序、规范管理,我局从08年底就与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阿坝州体育局和阿坝州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就景区内户外项目的经营和管理达成一致。一是今年4月下旬,向阿坝州物价局提出关于收取户外活动环境保护费和协作、教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申请,该申请已得到批复并于5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为依法管理户外活动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为进一步扩大四姑娘山户外资源的宣传,做大做强四姑娘山户外产业,我局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申请并由登山协会授牌成立了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基地。四是建立和完善山地救援体系,8月成立了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山地救援委员会四姑娘山救援分队,也是全国风景名胜区第一支山地救援队。
﹙三﹚户外活动项目的具体管理。为有效缓解工作量大、人手不够的问题,特地从日隆镇长坪沟招聘了4名有丰富户外工作经验的人员到户外活动管理中心工作。从5月1日正式对户外活动介入管理后,对所有进入景区开展户外活动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核实登山团队是否办理登山行政许可证,严格控制队员与协作人员比例,要求所有登山团队如实向中心上报活动开展线路和返回时间并作好登记,随时掌握在景区内开展户外活动人员的动向,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随时展开应急救援。
﹙四﹚环保工作。我局在加强游客入山前环保宣传的同时,积极组织了对营地垃圾清运的工作,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五﹚应急救援工作。由于四姑娘山景区地形地貌与天气非常复杂,开展户外活动的人员经常有险情发生,由于建立了应急救援队,制定了应急预案,险情发生后,管理局都及时启动预案,快速有效的实施救援,使损失减少到最低。较好的保障了遇险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阿坝州的户外活动将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而快速发展,通过我局对户外活动的管理取得的初步成效来看,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是可行的,也是必须的。同时,通过管理也发现了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1、对山地特种旅游的管理权限和行政许可不明确。如雪宝顶就缺乏统一的管理,任何人想登就去登,既对资源有破坏,也容易发生意外。目前对登山实施行政审批的是中国登山协会和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办理时间长而且手续繁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户外活动快速发展;2、急待建立一套山地救援联动体系;3、登山等户外活动属于特种旅游项目,归属体育管理部门主管,建议阿坝州体育局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向各景区派驻或直接委托地方相关部门管理。各景区也应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户外活动的管理。
为有效实施山地救援,靠一个部门和一个地区的政府是不行的,应根据各地情况建立以当地县人民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体系,最大限度的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